继承开始后按什么顺序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顺序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关系到哪些人能够参与遗产分配以及分配的先后顺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就意味着,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如果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来处理遗产。比如,老人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对方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自己去世后将房产赠与对方,那么在老人去世后,就应当按照这个协议执行。 其次,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来办理。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处分意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会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例如,老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存款留给某个子女,那么这个子女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这笔存款。 最后,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比如,老人去世后,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参与遗产分配,如果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那么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综上所述,在处理继承问题时,要先确定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再根据不同情况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继承。这样才能确保遗产的分配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