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伤情鉴定程序是在涉及人身伤害案件中,确定伤者受伤程度的重要法律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包含的主要环节。 首先是委托环节。一般来说,案件的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都可以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在处理伤害案件时,就会依法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接着是受理。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委托主体是否合法、委托事项是否属于本机构的鉴定业务范围、提供的鉴定材料是否完整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鉴定机构就会受理该鉴定委托,并与委托方签订鉴定委托书,明确鉴定的具体事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之后进入检验鉴定环节。鉴定人员会对被鉴定人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包括对受伤部位的外观、功能等进行检查和测试。同时,还会查阅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医疗资料。鉴定人员会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确定伤者的伤情程度。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等不同等级,鉴定人员会依据该标准进行准确的评定。 最后是出具鉴定文书。鉴定机构在完成检验鉴定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伤情鉴定文书。鉴定文书会详细记载鉴定的过程、依据、结论等内容。鉴定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一般情况下,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文书,具体期限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相关规定有所不同。 总之,伤情鉴定程序是一个严谨、科学的过程,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