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会取保候审吗
我家里有人涉及一个案子,现在听说证据不太足。我就想知道这种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办取保候审啊?主要是想了解下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满足啥条件能办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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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时,也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呢,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中,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从看守所放出来,让他们在外面等候审判,但要保证随传随到,不能乱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管制就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可以独立适用。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这里强调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比如不会再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所以说,证据不足时,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就有机会被取保候审。相关概念: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可独立适用。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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