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无证驾驶出险,保险公司是否仍要赔偿?


在司机无证驾驶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这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无证驾驶的概念。无证驾驶是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在交强险范围内,对于人身损害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垫付义务,但之后可向致害人追偿;而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在商业保险方面,一般的商业车险合同通常会明确将无证驾驶列为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如果保险公司能够证明其已经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那么在司机无证驾驶出险时,商业保险通常不会进行赔偿。 然而,在一些实际案例中,保险公司仍被判赔偿。这可能是因为保险公司未能充分证明其对免责条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基于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原则,判决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司机无证驾驶出险后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的问题,交强险有人身损害抢救费用的垫付追偿规定和财产损失免责规定,商业险则要看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情况。如果遇到具体的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