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必须要公证吗?
我打算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予亲戚,听说赠予房产得去公证,也有人说不公证也行。我不太确定到底需不需要公证,不公证的话赠予是否有效?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赠予房产公证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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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赠予房产并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赠予合同即成立且生效,并不以公证为生效要件。 不过,公证在房产赠予中也有着重要意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房产赠予不进行公证,赠与人在房产过户登记之前,一般是可以撤销赠予的。而一旦进行了公证,赠与人就不能随意反悔撤销赠予,这对受赠人来说是一种保障。此外,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部分地方的房产管理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赠与公证书,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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