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房屋赠与子女是否需要公证?

我父母想把他们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我,我听说房屋赠与得去公证才行,但也有人说不公证也行。我不太清楚到底需不需要公证,公证和不公证有什么区别呢?要是不公证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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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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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赠与子女并非一定要进行公证。房屋赠与,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父母)把自己的房屋无偿送给受赠人(子女),受赠人愿意接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和子女双方达成一致的赠与和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成立并生效了,不公证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 不过,公证还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能撤销赠与。这就意味着,如果父母和子女办理了赠与公证,父母就不能随意反悔撤销赠与了。而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房屋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此外,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有些地方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赠与公证书,以此来确认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以,是否进行公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希望赠与行为更加稳定、避免赠与人反悔,或者当地登记部门有要求,那么进行公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觉得双方信任度高,也可以不进行公证,直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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