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依法破产时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最近听说这家公司经营不善可能要破产。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如果保险公司依法破产了,它的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我的保险金能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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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保险公司依法破产时,其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破产财产。简单来说,破产财产就是保险公司在破产时所拥有的全部财产,这些财产会用来偿还各种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毕竟员工为公司的运营付出了劳动。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系到社会的保障体系,而税款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这部分也需要优先清偿。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普通破产债权可能包括投保人的保险金赔付请求权等。在前面两项顺序的债务清偿完毕后,才会用剩余的破产财产来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对于购买了保险产品的投保人来说,如果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确定自己的权益属于哪一类债权。如果是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就要看在前面顺序的债务清偿后是否还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不过,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我国还有保险保障基金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投保人进行救助。 总之,保险公司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公平、合理地分配破产财产,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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