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和保险合同形式分别是什么?


保险合同成立和保险合同形式是保险交易中的重要概念,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来说说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成立意味着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就保险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从法律角度讲,它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关键步骤。要约,通俗来讲就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求,比如您填写投保单,明确表达自己想要购买某种保险产品,这就是一个要约行为。而承诺则是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投保要求。当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要约表示同意时,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保险实务中,通常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经过核保等流程,如果同意承保,会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这就可以看作是对投保人要约的承诺,此时保险合同成立。 再来说说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保险单,这是最常见的保险合同形式。它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保险单上会详细记载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等重要内容。就好比您去买东西拿到的发票和商品说明书,保险单详细记录了您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保险凭证,也被称为小保单。它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保险凭证通常在货物运输保险、团体人寿保险等业务中使用。例如在货物运输中,为了方便货物的流转和保险手续的办理,就会使用保险凭证。它上面一般只记载了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像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等。 三是暂保单,它是一种临时的保险合同形式。在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暂保单可以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比较短,通常是30天左右。比如在一些情况下,保险人在核保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审批,就会先出具暂保单,给予投保人一定期限的保险保障,等正式保险单签发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 四是投保单,它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上需要投保人如实填写自己和保险标的的相关信息,比如投保人的姓名、年龄、职业,保险标的的情况等。保险人会根据投保单上的信息进行核保,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以及确定保险费率等。 此外,除了以上常见的书面形式,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口头形式在证明合同内容和权利义务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所以较少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综上所述,了解保险合同的成立和形式对于投保人来说至关重要。它能帮助您清楚自己在保险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您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应及时向保险人咨询,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