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是当月还是下月?
我公司新购入了一项无形资产,在考虑计提折旧的时间。不知道是从购买当月就开始计提折旧,还是要等到下个月。我想弄清楚这个时间点,不然财务处理容易出错,也不知道税法上对这个时间有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展开


在会计处理上,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起始时间规定有所不同。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相当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通俗来讲,就是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例如,甲公司在2025年2月1日购入一项商标权,那么从2月开始就需要对这项商标权进行摊销处理。这是因为无形资产一旦可供使用,就开始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应该从当月开始将其成本逐步分摊到各个受益期间。 从税务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也有相关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并且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税务上同样认可会计上当月开始摊销的原则,只要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计算的摊销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正常扣除。这样规定有助于保证会计信息和税务处理的一致性,避免企业在财务和税务上出现混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