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构成什么罪,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不当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它可能构成的罪名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要了解“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个概念。故意毁坏财物罪指的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则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去破坏别人的东西,而且造成的损失达到了一定程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通常由各地方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数额和情节认定。 在实践中,如果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也就是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那么可能不构成犯罪,但这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不管是否构成犯罪,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人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说,破坏者要对被损坏财物的所有者进行经济赔偿,赔偿的金额一般按照财物被破坏时的市场价值来计算。 综上所述,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可能会根据情节轻重,面临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民事赔偿等不同的法律后果。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