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人但没造成伤害需要赔偿吗?


在探讨故意撞人没伤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 从法律层面来讲,侵权责任是一个关键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强调了两个重要要素,一是行为人存在过错,二是造成了损害结果。在故意撞人这一行为中,故意就体现了行为人具有过错。 虽然没有造成身体上可见的伤害,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会产生其他方面的损害。例如,受害人可能会受到惊吓,产生精神上的恐惧、焦虑等不良情绪。这种精神损害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严重精神损害”的判定,要结合具体情况,比如受害人是否出现了明显的精神症状、是否影响到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等。 另外,即使没有身体伤害和严重精神损害,故意撞人这一行为也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其他权利,比如人身自由权和安全保障权。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故意开车撞人,这种行为本身就对他人的正常生活和活动构成了威胁,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行为的恶劣性质、对受害人造成的影响等。如果行为人的故意撞人行为情节恶劣,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身体伤害,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行为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尊严。 所以,故意撞人没伤不一定就不需要赔偿。具体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的范围和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