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移是否要在新参保地缴费后才能办理?
我打算把社保从一个省转移到另一个省,听说要在新参保地缴费后才能办理转移手续,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我现在很担心办理流程不对,耽误转移时间。想问问专业人士,跨省转移到底需不需要先在新参保地缴费后才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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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社保不一定需要在新参保地缴费后才能办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保转移的概念。社保转移就是把在一个地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到另一个地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保人员的社保权益能够连续计算,不会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动而受到影响。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这里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先在新参保地缴费才能办理转移手续。一般来说,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停保之后,向新参保地提出转移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会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有些地方为了确保社保关系的顺利衔接,可能会要求先在新参保地进行缴费。这是因为缴费情况会影响到社保账户的建立和资金的划转。比如,如果新参保地没有参保缴费记录,可能在接收转移资金和信息时会遇到一些系统操作上的问题。但这并不是普遍的硬性规定。 所以,如果你要办理社保跨省转移,建议你先拨打当地社保热线12333,或者直接到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不了解情况而走弯路,确保社保转移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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