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利息怎么计算?

我有个官司打赢了,对方得按生效法律文书给我还钱,但对方拖着不执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要给我的利息是怎么算的,是按什么标准、公式来算,有没有上限之类的,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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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迟延利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方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需要支付的利息通常涉及到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包含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 一般债务利息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来计算的。简单来说,如果法律文书里明确写了要按照一定的利率计算利息,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算。比如,文书里规定借款利息按照年利率 5%计算,那就依照这个标准。这部分利息的计算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原本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就像我们平常借钱约定了利息一样。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在一般债务利息之外额外要支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这里的日万分之一点七五是固定的标准,迟延履行期间就是从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到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没有确定给付一般债务利息,那么就只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而且在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时,不计算一般债务利息的复利。这样规定是为了督促债务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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