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到了不续签,按劳动法该如何赔偿?


合同期到了不续签,赔偿情况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需要注意,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2个月,那公司应支付给他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选择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情况又分两种。若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比如公司提出续签合同,薪资、工作环境等条件都和原来一样甚至更好,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这种情况公司不用给补偿。若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单位要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和上述用人单位不续签时一样。 另外,如果劳动者希望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遭用人单位反对,且该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每服务满一年,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一些法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