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儿童日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国际儿童日是联合国发起的纪念日,时间为每年的11月20日。在这一天,人们会聚焦儿童权益等相关问题。而在我国,对于儿童权益保障有着一系列明确且详细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它明确了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规定了家庭保护的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例如,不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能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 学校保护方面,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社会保护也至关重要,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样意义重大,它旨在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法规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不收学费、杂费,确保每一个儿童都能有学上。 这些法律规定从多个方面构建了我国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在国际儿童日还是日常,都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