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该如何解读?

我自己开了一家小药店,最近进了一批药,有人说可能是假药、劣药。我很担心,如果真的是假药、劣药,我会不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想了解下这个罪名具体是怎么回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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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药劣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是两个重要的罪名,它们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公众健康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下面为你详细解读这两个罪名。 首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这里所说的假药,并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认为的那种完全没有效果的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假药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管有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都可能构成犯罪。 接着是生产、销售劣药罪。劣药和假药不同,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生产、销售劣药罪要求必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才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这两个罪名,需要结合多方面的证据。比如药品的检验报告,用来确定药品是否属于假药或者劣药;还有相关的销售记录、生产记录等,证明生产、销售的行为。同时,对于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也需要有专业的医学鉴定。 对于药店经营者来说,如果不小心进了假药、劣药,要及时停止销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果主观上不知道是假药、劣药而进行销售,在量刑时可能会有所考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免责。所以,在药品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好药品的质量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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