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破产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在做生意过程中,听说有虚假破产罪这个罪名。我不太清楚具体怎样算虚假破产,也不知道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我担心在经营中不小心触碰到这个法律红线,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虚假破产罪的司法解释内容。
展开


虚假破产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相关的司法解释方面,对于“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结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的债权达到一定数额,这数额会依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还有,如果因为虚假破产行为导致众多债权人的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影响了社会稳定等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 此外,对于“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认定,隐匿财产包括将公司、企业的资金、设备、产品等资产隐藏起来,不让债权人或者相关部门发现。承担虚构的债务则是指制造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关系。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涵盖的范围较广,像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无偿赠送财产等行为都可能被包含在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