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如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主要是关于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营运机动车的相关处罚规定。下面为你详细释义: 首先,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这里所说的饮酒驾车,就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一规定旨在通过经济处罚和暂扣、吊销驾驶证等措施,让酒驾者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同时也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继续驾驶机动车,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依据该条规定,就是要从源头遏制酒驾行为的发生。 其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所以不仅要吊销驾驶证,限制其驾驶资格,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再者,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情况。营运机动车包括出租车、公交车等用于经营性运输的车辆。这类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体现了法律对营运机动车酒驾、醉驾的更严格处罚,以保障公共交通的安全。 最后,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因为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经严重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给予最严厉的处罚,以起到警示和预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