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有哪些若干问题的解释?
我遇到了人身损害赔偿的事情,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类案件是怎么审理的,也不知道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想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具体解释内容,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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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了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赔偿范围来看,它规定了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这里的医疗费就是我们去医院看病所花费的各种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误工费则是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少赚的钱。 对于伤残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残疾导致未来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 在死亡赔偿方面,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该解释还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比如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些规定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支撑,旨在保障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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