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有哪些若干问题的解释?

我不太清楚在抢夺刑事案件里,法律适用到底是怎样规定的。比如抢夺财物价值多少算犯罪,不同的抢夺情形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我想了解最高法和最高检对于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相关解释,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为您详细解读相关内容。


首先,明确了抢夺罪的入罪标准。根据该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其次,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会以抢夺罪定罪处罚。解释第二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再者,关于抢夺罪的加重情节。解释第三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导致他人重伤的;(二)导致他人自杀的;(三)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第四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导致他人死亡的;(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此外,对于抢夺罪的从轻处罚情形也有规定。解释第五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最后,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解释第六条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这个解释对于准确认定抢夺刑事案件,合理量刑,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明确了抢夺罪在不同情形下的认定和处罚标准,让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有了更为清晰和具体的依据。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工资拖欠签欠款协议后起诉是否有效?

公司拖欠工资,签了欠款协议但一直拖着不给钱,想去起诉又担心协议不管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起诉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要准备哪些证据。

债权债务纠纷引起坐牢会影响子女吗

我因为债权债务纠纷的事坐了牢,现在很担心会对子女产生不好的影响。想具体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影响到子女啊?是在生活、学习还是以后就业这些方面都会有影响吗?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回复。

公司注册不再需要验资了吗

我最近打算注册一家公司,在了解注册流程时,对验资这一块不太清楚。听说现在政策有变化,想问问是不是公司注册真的不再需要验资了?是所有类型公司都这样吗?要是不需要验资,后续还会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怎样认定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平时资金往来比较频繁,有时候我会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公司经营,也有公司以自身名义借款但部分款项被我用在个人生活上的情况。现在债主找上门,我都搞不清这些到底算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了,到底该怎么认定啊?

办签证不拿户口本行不行?

我打算出国旅游,准备办签证,但是户口本不在身边,不知道不拿户口本能不能办签证。我不太清楚办签证对于户口本的要求,想问问懂的人,不拿户口本去办签证会不会有问题?

怎样查询个人养老金发放情况?

我参加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现在想了解养老金的发放情况,但是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去查询。我很关心自己的养老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想知道有哪些正规的、方便的方法可以查询到这些信息,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刑事追诉期限与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能举例说明吗?

我想了解一下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和追诉时效到底是怎么算的。之前听说过有犯罪过了一段时间没被发现就不追究了,但不太清楚具体规则。希望能结合例子,详细了解一下这个追诉期限和时效是怎么计算的,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做什么的?

我想去法院打官司,听说有个诉讼服务中心,不太清楚它具体是干啥的。去那里能解决我打官司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呢?是立案、咨询,还是有其他功能?想了解下它的具体职能和作用,好让我打官司更顺利。

什么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

我不太清楚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担心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到这类问题,所以想了解清楚。

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

我打算注册一个商标,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费用情况。想了解一下注册商标到底要花多少钱,是有固定的收费标准,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有变化呢?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多少钱?

我最近身份证丢了,着急用身份证办事,打算办个临时身份证应急。但我不知道办临时身份证要花多少钱,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收费情况,心里好有个底。

公证处证据保全公证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我有一些重要证据担心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想申请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但不知道具体该走什么合法程序。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希望了解一下完整的流程。

下判决书以后,上诉还能请原来的律师吗?

法院刚给我下了判决书,我对判决结果不太满意,想上诉。之前打官司请了律师帮我,现在上诉的话,还能接着请这个律师帮我处理上诉的事儿不?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所以来问问。

没有出生证明能不能上学?

我家孩子一直没办出生证明,现在到了上学的年龄,不知道没有出生证明会不会影响孩子上学,想问下这种情况孩子还能不能正常入学呢?

劳动法对学徒工有哪些规定?

我现在是一名学徒工,不太清楚自己在工作中的权益和义务。比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这些方面,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呢?想了解一下,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保一档和二档退休后有什么区别?

我一直不太清楚医保一档和二档的区别,现在快退休了,想了解下这两个档次的医保在退休后会有啥不同。比如报销比例、个人账户金额这些方面,有人能给我讲讲吗?

盗窃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我家遭遇了盗窃,家里的贵重物品被偷了。我想知道这种盗窃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属于刑事犯罪呢?盗窃到什么程度会按刑事犯罪处理,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我不太清楚,希望有人能解答。

中介租房时房东要收房要求租客搬出是否算违约?

我通过中介租了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住了半年房东突然说要收房,让我搬出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行为是不是违约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刑罚执行具有哪些特征?

我想了解一下刑罚执行这方面的知识。我不太清楚刑罚执行具体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它有哪些特征,这些特征是怎么体现出来的,对司法实践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离婚简易程序是否直接开庭?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离婚诉讼有简易程序。我想知道走离婚简易程序的话,是不是直接就开庭,需不需要经过一些别的流程,还是可以直接进入开庭环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