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程款1年构成诈骗吗?该怎么解决?

我是做工程的,对方已经拖欠我工程款1年了,我一直催也没结果。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算诈骗吗?要是不算诈骗的话,我又该通过什么办法把钱要回来呢?真的很苦恼,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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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拖欠工程款1年一般不构成诈骗。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而在工程款拖欠的情况中,多数是因为没有钱支付或者故意拖延支付,并不存在一开始就想非法占有这笔工程款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构成诈骗罪是有严格条件的,单纯拖欠工程款不符合这些条件。 不过,虽然一般不构成诈骗,但工程款被拖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首先,可以和对方协商沟通,了解不支付的原因,尝试达成一致的支付方案。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承包人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依据相关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并且此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 此外,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相关概念: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在建设工程领域,承包人在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时,对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有优先获得清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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