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15岁少年滑索道时撒尿淋湿路人是否构成犯罪?

我家孩子15岁,前几天在滑索道时撒尿,结果淋湿了下面路过的人。现在对方说要追究责任,我特别担心孩子会不会构成犯罪啊,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判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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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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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15岁少年滑索道时撒尿淋湿路人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犯罪的定义。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 对于刑事责任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这个案例中,15岁少年滑索道时撒尿淋湿路人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这一行为很难认定为《刑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八种特定犯罪行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少年可能并非出于故意要对路人实施伤害或者进行危害社会的行为,可能只是一种比较随意的举动。从客观结果来说,虽然路人被淋湿,但一般不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这种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少年及其监护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少年的监护人可能需要对路人进行赔礼道歉,如果路人因被淋湿产生了合理的经济损失,比如衣物清洗费用等,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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