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200万是否犯罪?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一般情况下,合法合规的退税行为是被允许的,但如果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退税200万,则可能构成犯罪。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法退税的情况。在正常的经济活动中,由于多征、误征等原因,纳税人可能会获得退税。比如企业出口货物,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这种情况下,企业依据真实的出口业务和相关凭证申请退税,是合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然而,如果是通过欺骗手段骗取退税200万,就可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虽然200万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仍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此外,还有可能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他犯罪行为。如果为了骗取退税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会触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退税200万本身不一定犯罪,但如果通过违法手段获取退税,就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纳税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和申请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