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家有安置房,再买房算首套房吗?

我在老家有一套安置房,现在想在工作的城市买套房子,不知道这种情况再买房还算不算首套房。主要是关心首套房在贷款政策、税费等方面都有优惠,所以想搞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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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房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老家有安置房,再买房是否算首套房,需要从房屋性质和贷款情况两方面来看。 首先,安置房的性质很关键。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如果这套安置房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在房屋产权登记系统里查不到你名下有这套房,那么从房屋产权的角度,你再买房有被认定为首套房的可能。比如,有些安置房由于各种原因,很长时间都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不影响后续购房的首套房认定。 其次,贷款情况也影响首套房的认定。在认定首套房时,银行一般采用“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就是看你名下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有没有自有住房;“认贷”则是看你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如果你老家的安置房没有使用过贷款,而且在你要买房的城市房屋登记系统中查不到你名下有房,那么在银行贷款层面也可能认定为首套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首套房贷款政策在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方面通常有一定优惠。例如,首套房首付比例可能相对较低,贷款利率也可能更优惠。 但是,如果老家的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且你在购房城市的房屋登记系统中能查到名下有房,或者你之前为安置房申请过贷款,在征信系统中有贷款记录,那么再买房一般就不算首套房了。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和贷款银行,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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