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破产的企业工人工资怎么算?
我所在的公司宣布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工资拿不到手。想了解下在公司破产这种情况下,我们工人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是按照正常标准算,还是有其他的算法,能拿到多少,会不会打折扣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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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宣布破产时,工人工资的计算和支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工资的概念,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表明,工人的工资和相关权益在破产清偿中处于优先地位。 工资的计算一般还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来。如果企业在破产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拖欠的工资也应一并计算在内。比如,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是5000元,工作了几个月没发工资,那这几个月的工资就是5000元乘以工作月数。同时,除了工资,员工可能还会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在企业破产时,工人不仅能按标准拿到应得的工资,还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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