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冷静期算离婚吗?
我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30天冷静期。我不太确定在这个期间我们到底算不算已经离婚了,生活中很多事情的处理都涉及到这个问题,比如财产分割之类的,所以想问问这30天冷静期到底算不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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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30天冷静期并不意味着离婚。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来说,离婚冷静期只是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考虑是否要离婚的时间段。在这30天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两人还是合法的夫妻。只有当冷静期届满,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且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也就是说,拿到离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离婚的标志,而30天冷静期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不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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