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日是工作日吗?
我和我对象打算去办理离婚,听说现在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我就想问问,这30天是工作日吗?要是遇到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这时间咋算呢?我想弄清楚这个,好安排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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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在我国,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的30日并不是工作日,而是自然日。也就是说,这30天包含了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例如,如果夫妻二人在周一申请离婚登记,从周二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那么接下来的30天内,不管遇到多少个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这30天的时间都正常计算。 不过,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里的30日同样是自然日,但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比如,离婚冷静期届满的最后一天是国庆节,那么期限就顺延到国庆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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