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9千多是否算犯罪?


挪用公司资金9千多是否算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挪用资金罪这个概念。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按照二倍标准,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才构成“数额较大”。 从数额方面来看,挪用9千多资金,未达到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如果是单纯的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且未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只是超过三个月未还,一般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但是,如果挪用这9千多资金是用于进行非法活动,那么就不受“数额较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限制。即便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也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例如,用这9千多去赌博、贩毒等,就涉嫌犯罪了。 如果发现自己挪用了公司资金,不管是否构成犯罪,都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动向公司说明情况,并尽快归还挪用的资金。这样可以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也能体现出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如果公司因为资金被挪用遭受了损失,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对于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要谨慎对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