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套房子是否允许被拍卖?
我和前妻离婚了,现在就这一套房子,不过因为一些债务问题,债主说要把这房子拍卖。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离婚后就这一套房子的情况下,到底允不允许被拍卖啊?心里很着急,怕没地方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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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仅有一套房子的情况下,该房子是否允许被拍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接下来分析具体情况。如果这套房子是用于维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且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轻易拍卖。比如,被执行人离婚后只有这一套房,并且还要抚养未成年子女,没有其他住所,这种情况下,出于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的考虑,法院通常不会强制拍卖。 然而,如果存在上述法律规定中的情形,那么房子就有可能被拍卖。例如,虽然离婚后只有一套房子,但被执行人的父母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并且父母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拍卖房屋来偿还债务。又或者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此时法院也可能会对该房屋进行拍卖。 总之,离婚后一套房子是否允许拍卖,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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