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致人死亡算故意杀人吗?

我家里有点矛盾,长辈把小孩一个人扔在了外面,结果小孩出意外死亡了。家里人都说这就是个遗弃行为,可我觉得有点像故意杀人。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遗弃罪导致人死亡这种情况,能不能算是故意杀人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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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遗弃罪致人死亡是否算故意杀人,需要从法律概念和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概念。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照顾别人的责任却不管了,并且情况比较严重。而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也就是主观上就是想让别人死亡。


从构成要件上看,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和人身权利,行为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其主观方面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而不是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行为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主观方面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在遗弃罪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和客观行为方式。如果行为人只是为了逃避扶养义务,将被害人遗弃在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如车站、码头、医院等,一般应认定为遗弃罪。因为行为人并没有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只是消极地不履行扶养义务。例如,甲将自己患有重病的孩子遗弃在医院门口,希望医院能够救治孩子,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更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行为人将被害人遗弃在无法获得救助的场所,如深山、荒野等,使被害人处于生命面临紧迫危险的境地,其主观上就具有放任或者希望被害人死亡的故意,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乙将自己年迈体弱的老人遗弃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里,老人根本无法得到他人的救助,最终死亡,乙的行为就更倾向于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遗弃罪致人死亡并不一定算故意杀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才能准确认定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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