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事故是否必须开事故证明?
我前两天开车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当时双方都没报警。现在涉及到保险理赔,有人说要开事故证明,有人说不用。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双方事故的情况下,到底是不是必须要开事故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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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事故中,并非一定必须开具事故证明,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事故证明,其实就是对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等情况的一个书面凭证。在交通事故里,它一般由交警部门出具。其作用是明确事故的相关事实,为后续的责任划分、保险理赔等提供依据。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不需要报警并开具事故证明。比如,双方车辆只是轻微刮擦,损失较小,且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那么双方可以自行拍照、记录相关信息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这种情况下就不必去开事故证明。 然而,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者双方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那就需要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并开具事故证明。因为在这些情况下,需要专业的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等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同时,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也往往会要求提供事故证明作为理赔的重要依据。没有事故证明,可能会影响理赔的顺利进行。所以,双方事故是否要开事故证明,要结合事故的实际状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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