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都要叫保险公司吗?
我和别人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买了保险,但对方好像没买车险。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双方都得叫保险公司来处理。我就想知道在不同情形下,到底需不需要双方都联系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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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并非双方都要叫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从主体角度来看,如果交通事故涉及的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由于他们一般不存在购买机动车相关保险的情况,所以这一方通常不需要联系保险公司。只有购买了相关车辆保险的机动车一方,才有联系保险公司的必要。 其次,从责任角度分析,如果是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通常是承担责任的这一方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后续的勘验、定损等理赔流程。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双方都需要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因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也就是说,购买了保险的机动车方在符合条件时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来弥补事故造成的损失。 最后,考虑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一定时间,且保险公司通常需要事故现场照片作为理赔依据,所以购买了保险的机动车方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人员过来勘验、定损等,以便事后顺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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