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强拆是否已经取消?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听说现在行政强拆取消了,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要是行政强拆取消了,那以后遇到拆迁问题,政府还能不能直接拆我的房子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一下现在行政强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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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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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拆是指行政机关在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时,依法强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行为。对于行政强拆是否取消这一问题,答案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严格限制和规范,并非完全取消。 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规定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强拆权由行政机关转移到了人民法院,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不再具有自行强制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力。 该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进行强拆。以往行政强拆可能存在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将强拆权交由法院,能通过司法程序的严格审查,确保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不过,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行政强拆,情况有所不同。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仍有一定的行政强拆权。例如,在责令交出土地的程序中,如果被征收人拒不交出土地,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有部分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实施强制拆除。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行政强拆基本取消,但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行政强拆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拆迁问题时,当事人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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