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我在工地干活时受伤了,老板不想负责,说和我不存在劳动关系。我没签劳动合同,就是经人介绍去干活的。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证明和工地有劳动关系,想了解下认定劳动关系有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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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干活受伤后认定劳动关系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工地干活这种场景下,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认定劳动关系。首先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比如工资卡的转账记录,上面会显示用人单位的名称和转账金额等信息,这能直接证明用人单位给你支付了劳动报酬。其次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证件是你作为用人单位员工的身份象征。还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也很重要,比如打卡记录、纸质考勤表等,能证明你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工友可以证明你和他们一起在工地工作的情况。 总之,在工地干活受伤后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综合多方面的证据来进行判断,并且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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