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算超生吗?
我想收养一个孩子,但是我自己已经有两个孩子了,不知道收养之后会不会被认定为超生。我担心因为超生的问题,会面临一些政策上的限制或者处罚,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收养孩子到底算不算超生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收养孩子一般不算超生。超生通常是指夫妻双方生育的子女数量超过了当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子女数量标准。而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根据法定程序,将他人的子女收为自己的子女,并非基于自然生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收养的相关规定,收养子女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比如,收养人应当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收养条件并通过法定程序办理了收养手续,收养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计划生育政策所约束的是生育行为,收养并不属于生育范畴。所以,合法的收养行为不会被纳入超生的认定范围。也就是说,即使收养人已有子女,只要符合收养条件进行收养,不会因为收养这个行为而被认定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情况。这是为了保障一些有能力和意愿抚养孩子的人能够合法地给需要家庭的孩子提供一个温暖的家,同时也维护了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