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养子女是否属于拟制血亲?

我收养了一个孩子,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我和这个收养的孩子之间是不是拟制血亲关系。我想了解收养子女在法律上的这种亲属关系界定,想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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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收养子女属于拟制血亲。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者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法律行为让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在法律上拥有和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这表明,一旦收养关系合法成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就形成了和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一样的法律关系。 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收养行为使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一种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在很多方面和基于血缘产生的血亲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比如相互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以及法定继承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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