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离婚就净身出户的约定有效吗


在探讨“谁提离婚就净身出户”这一约定是否有效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净身出户,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婚时一方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什么都不带走。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夫妻之间是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然而,“谁提离婚就净身出户”的约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约定往往限制了提出离婚的自由权利。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保障的基本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如果一个约定以剥夺一方离婚自由的权利为代价来获取财产上的利益,那么这个约定就可能因为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该约定的效力。如果约定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也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只是单纯对财产分配进行的一种约定,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但如果该约定明显限制了一方的离婚自由权利,使得一方因为害怕净身出户而不敢提出离婚,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认定该约定无效。 例如,一方以威胁、逼迫等手段让另一方签订“谁提离婚就净身出户”的协议,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谁提离婚就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该约定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情形,那么它很可能是无效的;如果约定是合法、合理且双方自愿的,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