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是否需要交钱?
我打算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不太清楚这需不需要交钱。如果要交的话,交多少、怎么交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规定,避免自己操作时出现问题。
展开


在法律程序中,申请保全通常是需要交钱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二)申请保全措施。这明确了申请保全需要缴纳费用。 关于保全费用的具体金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比如,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为5万元,那么需缴纳的保全费用计算方式为:1000元以内的部分固定交3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是49000元,按照1%交纳,即490元,总共需缴纳30 + 490 = 520元。 此外,这笔申请费一般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最终由谁承担,要根据案件的具体审理结果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申请人胜诉,可能会由败诉方承担;如果申请人败诉,保全费用可能就由申请人自己承担。所以,在申请保全时,不仅要考虑到需要缴纳费用,还要对案件的结果有一个合理的预期。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