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70年后归谁所有?
我家有一套安置房,最近了解到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就很好奇70年后这房子到底归谁。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是怎么规定的,是直接归国家,还是有其他处理方式,希望能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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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安置房70年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年限是永久的。 我国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70年后,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房屋所有权依然归房屋所有人。不过,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目前具体的续期规则和费用标准尚未有明确统一规定,实际操作可能会因地区、政策不同而存在差异,要关注当地规定和通知。 举个例子,如果当地政策规定续期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那么房屋所有人缴纳费用后完成续期手续,就能继续合法占有、使用该房屋。要是没有相关政策要求,那在自动续期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也可正常使用房屋。 总之,70年期满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房屋所有人通常仍可继续合法占有、使用该房屋。 相关概念: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自动续期:是指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无需土地使用者主动申请,土地使用权自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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