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解除取保候审是不是就没事了?


刑警队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一定意味着就没事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存在多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这种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一般就没事了,案件会终结。 然而,还有其他情况。比如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司法机关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可能转为监视居住等其他措施继续侦查;或者虽然现有证据暂时不足以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但司法机关仍在继续收集证据,后续如果有新的证据,案件可能会继续推进,犯罪嫌疑人仍然可能面临被起诉和审判的风险。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刑警队解除取保候审就意味着没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