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过程中生效的判决执行是否有效?
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了,之前有个官司我们败诉,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现在对方要执行这个判决,可公司正破产呢,我就想知道在破产过程中,这个生效的判决执行还有效吗?会不会对破产程序有影响?
展开


在破产过程中,生效判决的执行效力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程序。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意味着,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已经生效判决的执行程序会暂时停下来。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如果在破产程序中还继续个别执行生效判决,可能会导致部分债权人优先获得清偿,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在破产程序中,需要对债务人的所有财产进行统一的清理、评估和分配。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生效判决就失去了效力。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财产分配阶段,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债权会和其他债权一起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所以,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仍然享有其债权,但要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参与分配。总之,破产过程中生效判决并非无效,只是执行程序会受到破产程序的限制,以确保所有债权人能够公平受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