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现在欠了供应商和银行不少钱,心里很慌,不知道破产之后这些债务是不是就不用还了。要是不用还,会有什么后果?要是还得还,又该怎么还呢?真的特别想搞清楚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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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并不意味着不用还钱。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要进行破产清算。首先,会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清算组会接管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 企业的财产在支付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 只有在按照上述顺序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才会分配给股东。如果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对于无法清偿的部分,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可以逃避责任,在破产过程中,债务人需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如实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等信息。如果债务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虚假破产等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个人破产,目前我国在深圳等地开展了个人破产制度试点。个人破产后,也是要对个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并且,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的消费行为会受到限制,以确保其能够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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