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撞是否需要赔偿?
我骑自行车的时候横穿马路被撞了,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他的车辆损失。我觉得自己也受伤了,挺委屈的,不太明白这种情况下我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对方,想了解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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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撞是否需要赔偿时,需要依据事故责任的划分。事故责任通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来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自行车横穿马路这一行为违反了交通规则,例如在禁止横穿的路段横穿,或者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那么自行车骑行者就存在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事故造成了对方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自行车骑行者可能需要根据自己过错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如,自行车骑行者闯红灯横穿马路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到,导致机动车车身损坏,经交警认定自行车骑行者负主要责任,那么自行车骑行者就需要对机动车的维修费用等损失按主要责任的比例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自行车骑行者虽然横穿马路,但在事故中没有过错,或者机动车一方存在超速、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那么赔偿责任的划分可能就会倾向于机动车一方。总之,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要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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