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空白协议是否生效有效?
我家遇到拆迁,拆迁方让我签空白协议,说之后再填内容。我心里不踏实,也不知道这种协议有没有效。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拆迁空白协议能生效吗?签了之后会不会有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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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空白协议通常是指协议中部分关键内容,如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搬迁期限等是空白的,需要在后续补充填写。从法律原理上来说,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存在问题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而签订拆迁空白协议时,被拆迁人往往并不清楚协议具体内容,这很难认定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要求行为人在知晓行为的性质、后果等情况下做出决定,空白协议中关键内容缺失,被拆迁人无法准确判断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就难以做到意思表示真实。 其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强调,拆迁补偿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补偿方式、金额、安置等重要事项。空白协议明显不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如果后续补充的内容不符合被拆迁人的合理预期,对被拆迁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该协议无效或者可撤销。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拆迁空白协议的效力。比如,要看被拆迁人是否有证据证明签订的是空白协议,以及协议后续补充内容是否公平合理等。如果被拆迁人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空白协议,法院很可能会支持被拆迁人撤销协议或者认定协议无效的诉求。 所以,总体而言,拆迁空白协议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法律风险,一般情况下不能简单认定其生效有效。被拆迁人遇到这种情况,应当谨慎对待,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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