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无房证明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我和爱人打算买房,听说要先开无房证明。但我爱人最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我就想问问,开这个无房证明必须我俩都到场吗,我自己去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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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无房证明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需要分情况来看。 无房证明,简单来说就是证明个人或者家庭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房屋情况为无房的一种凭证。它在很多场景下都会用到,比如买房、申请保障性住房等。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也可以由双方共同申请。在开具无房证明时,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具,且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房屋产权情况认定,通常是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的。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了准确核实家庭的房产状况,避免出现信息遗漏或错误,要求双方到场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确认。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确实无法到场,也并非完全没有解决办法。不能到场的一方可以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无房证明。在办理委托公证时,需要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内容,并由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受托人持公证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无房证明。 另外,如果只是开具夫妻一方的无房证明,仅涉及到一方的房产情况,那么该方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另一方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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