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法人是否叫负责人?

我开了家分公司,在处理一些事务时,对分公司相关称呼有点迷糊。我想知道分公司法人是不是就叫负责人呀,弄清楚这个对我之后办事很重要,免得用错称呼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分公司负责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不存在“分公司法人”的说法,分公司的负责人准确的称呼就是“负责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人的定义。而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的独立地位,所以不能被称为法人。分公司会有一个代表来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这个人就被叫做分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代表分公司开展业务活动,但最终的法律责任还是由总公司承担。简单来说,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没有法人,只有负责人来管理分公司的事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