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拿啤酒瓶摔且口头骂人算寻衅滋事吗?
刚刚在餐厅吃饭,有个人突然拿啤酒瓶摔在地上,还一直口头骂人,搞得大家都很害怕。我想知道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寻衅滋事呢?我有点担心自身安全,也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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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对方拿啤酒瓶摔且口头骂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这种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并且达到了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比如,他拿啤酒瓶摔的行为导致周围人产生了极大的恐慌,正常的就餐、活动等无法进行;或者他的辱骂行为针对特定多人,造成了恶劣影响等。 但如果只是偶尔的、情节比较轻微的拿啤酒瓶摔和骂人,没有造成太大的社会影响和秩序混乱,可能就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不过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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