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固定资产是否算正值税额?
我公司最近买入了一批固定资产,在核算税额的时候,不太确定买入固定资产这部分金额能不能算正值税额。不知道在法律规定里,买入固定资产到底算不算正值税额呢?我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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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法律的概念里,“正值税额”并不是一个标准的专业术语,您想问的或许是买入固定资产涉及的进项税额能否进行抵扣。进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买入固定资产,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其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也就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买入的固定资产是用于这些不得抵扣的项目,那么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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