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的名字买房是否有效?


在日常生活中,用他人名字买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名买房,这种行为的效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借名买房,指的是实际购房人因为各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来购买房屋,并且将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但实际由借名人出资并使用房屋。从法律层面来讲,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借名买房行为本身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借名买房的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借名买房协议在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例如,张三为了投资房产,但自己已经有多套房不符合购房资格,于是和有购房资格的李四协商,借用李四的名字买房,双方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在张三和李四之间是有效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借名买房行为无效。如果借名买房是为了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等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借名买房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以经济适用房为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是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如果借名人本身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而借用他人名字购买经济适用房,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国家的政策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种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即使借名买房协议有效,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从物权公示的角度来看,出名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出名人擅自将房屋出售给善意第三人,那么借名人可能无法追回房屋,只能向出名人主张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用他人名字买房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进行借名买房时,建议双方签订详细的借名买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