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我的东西买了是否犯法?
我有一些物品放在家里,最近发现被别人买走了。我不知道这合不合法,我并没有主动出售这些东西,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买我东西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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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别人把您的东西买了是否犯法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无权处分。无权处分指的是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简单来说,如果别人在没有经过您同意的情况下,把您的东西卖给了其他人,这就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如果购买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就是善意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该物品,并且物品已经完成交付(如果是需要登记的物品,已经完成登记),那么购买者有可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购买者本身不犯法,但您有权向那个没有经过您同意就卖您东西的人要求赔偿损失。 要是购买者明明知道卖东西的人没有处分权,还进行购买,那么这种购买行为就可能存在问题,您有权要求购买者返还物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并非善意,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所以,别人把您的东西买了是否犯法,关键在于购买者是否知情以及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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